山西三级医院互认检验检查项目增至59项
阅读:1280次2015-10-26
中新山西网10月19日电 (范丽芳)“从那边转过来后就没再做CT检查。”拿着前一日在山西一家三甲医院做的CT单,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的大夫告诉崔女士,这张检查结果依然有效。19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截至目前,山西三级医院间互认的医学检验检查项目达到59项,其中就包括CT。
山西太原70岁的崔女士平常患有骨质疏松症,国庆期间因不慎摔倒后致右腿骨折。“10月2号在山西一家三甲医院拍了CT片,3号转院到一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当时还担心老人行动不便,再拍个片子真是折腾,但是医生说不用拍了。”
崔女士的儿子兰先生认为,这两个医院间CT结果通用,不仅省了600多元,“关键是省事。”
根据官方公开文件,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2006年3月,太原市12所三级以上医院临床检验项目报告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通用;2008年,参加单位扩大至全省所有三级医疗机构,互认单位增加至42家;截至2013年底,全省58家三级医院的33个检验项目得到互认。
2015年,山西再次明确了三级医院互认医学检验项目50项、影像学检查项目9项。二级医院确定互认医学检验项目33项、影像学检查项目4项的工作目标,并要求2015年底前,各市将确定公布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院名单。
但官方在其文件中也明确表示,医生要根据患者现状,综合分析判断互认医院(或本院)的检验、检查结果的时效性。
“因为临床中,确实有些检查时效性强,比如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等指数,早晚各异;另外,比如急性胆囊炎,肿瘤等,病情随时都在变化。”对于上述情况,长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们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要明确,不是所有检验检查结果都可以互认。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务处李翠丽认为,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实行,“还需要提升医患间的信任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