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我县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
阅读:680次2015-10-09
本报讯9 月2 8 —2 9 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纪萍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领导武晓花、游大庆、武福根、程建国、王靖华、武晋杰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县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规范运行平台,实施重点工程,严把关键环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实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执法检查组分两路,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小区物业、自来水公司、通信公司、超市、酒店、农资打假平台、银行、天然气公司、供热公司、市场管理局1 2 3 1 5 投诉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咨询了相关人员,全面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
随后召开了座谈会,政府领导和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市场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法律实施,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偏远农村消费者知法、懂法,自觉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职责,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做好基层维权网点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维生刘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