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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五措并举挖潜增收

阅读:1052次2015-10-23

一是以电计税。与环保、国税、公

安、纪检等部门联合,通过企业用电量及行业平均标准实行“以电核产”,规范玛钢企业税收征管。从2014年开始,县财政局对全县128户玛钢企业全部安装了远程智能电表等相关设施,今年将继续强化“以电核产”预警机制运行,对玛钢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立体监控,最大限度地实现玛钢行业税收的应收尽收。

二是以地控税。与国土、农经等

部门配合,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由国土部门聘请专业机构对纳税企业实际占用土地进行丈量核实,地税部门据此征收有关税费;由农经部门和地税部门建立纳税企业租(占)农村土地情况信息反馈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反馈和核实,以便地税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是以房征税。与国土、住建、税

务等部门配合,对房地产业完工入住的楼盘进行盘查,督促其办证,吸取市级经验,将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供应、取得土地使用权、售房、二手房交易等所有环节涉税行为,都纳入控管范围,完善房产税税源管理。由县政府主导、财政部门负责聘请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一些规模大、问题多、征收难的企业进行房产原值评估,地税部门按照评估后的房产原值,依法进行房产税的清缴,达到以房征税的目标。

四是以项清税。与住建、各乡镇、

农经、纪检部门配合,对重点项目和国有资产投资情况进行摸底,按项目进行税收征管、清缴税款。同时规范乡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县财政局对各个村自201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地税部门据此进行税收征管、清缴税款;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在审批、检查农村建设项目时,把纳税情况作为关联内容,并及时向地税部门反馈;要求各乡镇新农村建设项目中支出的工程款必须使用本地地税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从而有效杜绝应税项目的税收流失。

五是以票管税。与农经、审计等

部门配合,规范乡村票据的使用和监督。2014年由财政部门牵头,农经、审计、税务等部门参与,已对2013年全县所有乡镇的票据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不规范使用票据问题19项,限期责令进行了整改,整改同时对涉及的90余万元税款进行了清缴。今年,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票据情况再进行清查,并对各村在农经站的票据使用进行检查和整顿,严格堵塞票据使用方面的税收漏洞。

(刘振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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